1、在开庭的时候,要是被告没到法庭,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和下判决。
对于那些必须要到庭的被告,要是法院发了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还是不来法庭,法院有办法强制被告来,也就是可以对被告采取拘传措施。一般来说,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那些有赡养、抚养、扶养别人义务的人,或者是如果不到庭,案子的情况就查不清楚的人。
2、要是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法院发了传票传唤,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判决,这就叫缺席判决。简单讲,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或者没经过允许就中途离开法庭时,法院只对到庭的那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然后直接作出裁判。
3、法院会查看原告提供的证据,听听原告怎么说,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原告的证据够充分,能证明自己的说法,法院就会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要是证据不足,法院也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不过要注意,被告如果遇到缺席判决,就没机会在法庭上说明自己的情况、反驳对方,也没办法对证据进行质证,这样很有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