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受伤情况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形,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长最多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原来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就会停发,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了还需要继续治疗,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没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这个护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而且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单位要按月发放。
但要是单位不依法支付这些待遇,工伤职工也有办法维权。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大家遇到这种事不用慌,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己应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