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公司不给加班费,员工有权利以受迫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全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加班费是算在劳动报酬里面的,公司不给加班费,就属于没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
2. 员工因为公司不给加班费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得走一定的流程。通常得给公司发书面通知,清楚地说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事,并且表明因为这个问题所以要解除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还可以争取相应的权益。员工能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让公司按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了半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话,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员工还能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费。这时候员工要收集能证明自己加班事实和加班时长的证据,像是考勤记录、加班通知这些,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会更加细化和严格,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更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