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算是临时用工,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得担责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里多出来的那部分,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截止。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合同,那就直接当作从用工满一年的当天起,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单位还得把第一年里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上。
要是劳动者想找单位要赔偿,得先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像工资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东西都能当证据。
如果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不少办法。可以先试着跟单位好好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能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他们会帮着处理。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单位。所以,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别慌,用法律武器能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