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受了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得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来发工资。
所谓停工留薪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是员工因为工作时出事故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治疗工伤的这段时间。通常来说,这个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员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一点时间,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员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以后,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依然可以接着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这里说的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员工在单位受工伤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能拿到手的钱。要是员工工作还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
举个例子,有个员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一共是60000元,那他平均每个月工资就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每个月就得按5000元的标准给员工发工资。
3、要是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员工可以先跟公司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员工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打官司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和劳动法律制度的持续完善,未来劳动者在遇到这类问题时,维权途径可能会更加便捷高效,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会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