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丈夫在您生病期间不管不顾,法律上这不是家务事,您可以主张扶养费。
一、义务来源。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项义务随婚姻成立而产生,不因感情不和、分居或者约定夫妻财产各自所有而免除。
二、主张的条件。①婚姻关系合法存续;②您确实需要扶养,如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生活难以维持;③对方有相应负担能力。三项具备,法院一般会支持。
三、数额怎么定。法院综合您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与负担能力、当地居民生活水平酌定,实践中常见每月数百元至一千余元;医疗费按实际发生另行主张,须凭票据。
四、怎么走。先由村居、妇联调解并留书面记录;调解不成,以扶养费纠纷起诉,婚内即可提起,不必先离婚。担心对方转移存款的,可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五、情节恶劣拒不扶养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遗弃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现在开始留证据:病历、费用票据、对方收入线索、拒绝给付的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