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有效性认定,需同时满足三项法定要件。
行为人具备对应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身能力范围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过监护人追认的,不发生效力。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过程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意思表示自由的情形,此类情形对应的是合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不直接归入有效合同范畴。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原则上要求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标的物无处分权,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仅可能出现合同后续履行不能的情况。这种情形下,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如果买卖合同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这份合同从订立之初就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