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相关处理规则如下。
若你和卖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相关流程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即可。
你和卖方没有就面积差异处理作出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则办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本数。你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核算购房款,多收部分退回,少收部分补足。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你可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对应利息。你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比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你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补足。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全部由卖方自行承担,对应部分的房屋产权归你所有。你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比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对应利息,由卖方全额返还给你。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由卖方按照价款标准双倍返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