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准备立案时会碰到关键证据自己拿不到的情况,不用急着直接撤诉,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帮忙调取,但要注意不同主体、不同阶段的申请规则有明确区别,别搞错了流程白跑一趟。
作为原告,你其实从提交立案材料的阶段就可以提出调取申请,不是必须等到案件正式分到承办法官手里才可以。比如你缺的是能证明自己符合起诉条件的基础材料,像被告的户籍身份信息、能证明这个法院有管辖权的相关材料,都可以在递立案材料的时候,同步把书面申请交给立案窗口,不用等进到审理环节再折腾。
法院收到这类调取申请的时候,会先做两层核查。第一层是看你说的没法自行收集是不是真的客观情况,比如证据保存在公职单位的不公开档案里,或者涉及第三方的个人隐私,你自己根本没有权限去调取。第二层是确认这份证据是不是立案必须的核心材料,如果这份证据只是用来帮你后续打赢官司,根本不影响立案资格的审核,法院大概率会告诉你等正式立案之后再提交申请就行。
提交申请的时候必须用书面的调查取证申请书,要把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的明确信息、你想要调取的具体证据内容、这份证据能对应证明什么事实,还有你自己没法收集的客观原因全部写清楚。要是法院驳回了你的申请,会给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你还能就这个结果申请一次复议。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碰到自己实在拿不到被告人犯罪相关证据的情况,也可以按对应刑事诉讼的规则向法院申请调取,必要的时候法院还能要求公安机关配合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