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拿到按揭房的房产证时,会纠结这套房子到底算谁的,其实不能只看登记的名字,得结合购房时间、谁出的钱、登记状态这几个维度一起判断。
先说说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婚前一方直接全款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房就完全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同样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之后两人一起还贷的,默认房子还是归登记的那一方,要是之后离婚,得把婚后共同还掉的贷款,还有这部分房款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折算成现金补偿给另一方。要是婚前两人一起凑钱买房,最后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没有提前做特殊书面约定的话,一般会按共同财产来处理,拿到登记名分的那一方,要把对方当初的出资,还有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补还给对方。
再看婚后买房的情况。结婚之后用夫妻两人的共同收入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真到离婚分割的时候,原则上是两边各分一半。如果是婚后一方的父母全额出钱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家子女名下,这默认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父母只出了部分首付,剩下的房贷是小两口婚后一起还的,那父母出的那部分钱算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剩下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就按共同财产来处理。
还有不少人出于种种原因,会把按揭房登记在父母或者子女这类第三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能直接按登记信息定归属,得拿出实际的出资凭证,还有之前签过的借名买房协议这类证据,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确认实际产权人,不然很容易闹出产权纠纷。
房产的产权最终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信息为准的,要是夫妻两个人提前就这套按揭房的归属写过书面约定,处理的时候会优先按照这份约定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