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异地公安找上门办取保候审的情况,第一反应是摸不着头脑,其实这类取保不是随便就能办的,得同时满足法定的适用条件,还要符合属地管辖的相关规则。
首先要满足刑事诉讼法里明确的几类情形之一,要么是涉事情节很轻,最终大概率只会被判管制、拘役这类轻刑,或者只单独适用罚金这类附加刑。要么是涉及的罪名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综合来看把人放出去之后,不会再有新的社会危险,不会串供、毁灭证据或者报复他人。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没法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确认放出去没有社会危险性也符合要求。还有一种情况是原先的羁押期限已经满了,但案子还没办完,这时候也得改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不是所有本地的嫌疑人都能走异地公安的取保流程,前提是这个案子本身就归异地公安管辖。最常见的情况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或者嫌疑人的常住居住地不在当前本地,案子从一开始就是由异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也有部分情况是嫌疑人在异地出行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续还是要把人移交到有案件管辖权的公安那边,由管辖地的办案人员来办理取保手续。
走异地公安办理的取保,还要注意几个和本地取保差不多但细节要更上心的要求,你得按办案公安的要求交保证金,或者找一个符合资格的保证人,取保期间随叫随到,严格遵守各项禁止性规定。如果临时有急事需要离开当前取保的执行区域,一定要提前向执行的公安申请,得到批准之后才能走,不要私自出行。保证金的缴纳、保证人的资格核验这些环节,全都是由异地办案的公安直接负责,不用额外跑本地的公安对接相关流程。
最终能不能办下来,还是由异地办案的公安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对照法定条件和管辖规则综合审查之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