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虚假诉讼罪,最终判决要严格参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及对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具体行为的核心要件、实际情节轻重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最终的量刑范围。
判断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最核心的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主动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故意,有没有借此干扰正常司法秩序,或是刻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不少人误以为在诉讼里改动证据就算虚假诉讼,其实像只是单纯修改对自己有利的个别证据条款、对法律条文理解有偏差,或是只对民事纠纷里的部分事实做了小幅篡改,这些情况因为缺少完整捏造民事关系、虚构纠纷的主观恶意,都不会按这个罪名来处理。
普通的虚假诉讼行为,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如果情节达到严重标准,比如导致法院大量不必要的工作挤占了其他案件的审理资源,或是让纠纷的相对方蒙受了大额财产损失,这类情况会直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
要是单位作为主体,安排人员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里面直接牵头的主管人员和实际参与的相关人员,也会按照自然人犯该罪的标准来量刑。如果行为人本身就是为了直接骗走他人财产,或是借此逃避合法债务才提起虚假诉讼,这个行为同时又契合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法院会按照其中处罚最重的条款来定罪,并且酌情从重判处。要是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参与到虚假诉讼的过程里,会直接在对应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行为同时还触犯其他罪名的,也会选择处罚更重的罪名酌情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