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不会随年度随意调整,全部以现行劳动合同法为核心判定依据,总体分为两类不同的补偿类型,对应不同的适用场景。
第一类是经济补偿,只适用于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好聚好散、员工本身没有过错但岗位调整后实在没办法适配、单位合规开展经济性裁员这些场景。计算方式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折算,每工作满一年就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直接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只需要发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不是指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应得工资,计时计件收入、各类奖金津贴补贴这些所有货币收入都要算进去。如果员工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已经超过了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以上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就直接按社平工资的三倍封顶算,而且这种情况下补偿的年限最多算十二年。
第二类是违法解除赔偿金,针对的是单位完全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强行辞退员工的情况,比如没走法定程序就直接裁员、拿不出实质证据就说员工严重违规直接开除。它的标准就是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的时候先用符合规则的月工资基数乘以折算的工作年限,再乘二就可以。如果员工的月工资符合社平工资三倍的封顶条件,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同样要适用三倍封顶的规则。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单位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合规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这类法定过失,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完全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过所有的举证责任都在单位这边,拿不出扎实证据的辞退最后基本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