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默认只要公司开人就得给钱,但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少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分钱额外补偿都不用出。
最常见的就是劳动者本身有明显过错的情况,公司可以直接单方面解约。比如试用期内被证实确实达不到当初说好的录用要求,严重违反公司合法制定的日常规章制度。还有在工作里严重玩忽职守、暗地里谋取不当利益,直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偷偷和别的单位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严重拖慢了本职工作进度,经公司提醒后还拒不改正的。要是劳动者用隐瞒真实情况、胁迫公司的方式签了合同,导致这份合同本身从一开始就无效,或是工作期间被法院判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也都不用付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离职的,也分两种情况不用公司补钱。一种是按规定提前三十天写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里提前三天告知公司,正常走流程离职的。另一种是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员工主动提出要解除合同,公司也同意的。
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况也不用支付补偿。比如原先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主动提出要按原来的待遇或者涨薪续约,员工自己不愿意接着干的,或是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基本养老金,还有员工意外去世、或是经过法院法定程序宣告死亡、失踪的,劳动合同直接自动终止,公司也没有额外付费的义务。
不过这里要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一句,要是你想靠上面这些情形免付补偿,所有事实都得自己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来证明,不能空口说员工犯错。要是拿不出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仲裁或者法院很可能认定你是违法解约,到时候反而要付更高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