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拿出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给公司借款做担保,核心操作是做股权质押,全程有几个法定步骤没做对,担保直接不生效。
首先必须签书面质押合同,写清楚要担保的借款总金额,还款时间,对应股权的实际出资额,担保覆盖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还有后期债权人可以直接处置股权的具体触发情况。
如果用来出质的股份属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必须先走公司内部表决流程,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这件事,出质股份的股东不能参与投票,得由参会的其他股东手里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才算通过。
之后必须办官方登记,没登记的质押完全不产生法律效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要去市场监管局办出质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要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
后续公司没按期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法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拿卖得的钱优先拿回欠款。已经做了质押的股权要转让,必须先经过债权人同意,转让拿到的钱要先用来还对应的担保债务,或者放到指定机构提存。
这类担保文件最好请专业律师全程把关拟定,避免留下法律漏洞导致担保目的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