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听到的离职时赔一个月工资,计算方式不是统一固定的,不同场景下的规则差异很大,很多人容易把不同情况的标准搞混,最后拿到手的赔偿少了都没察觉。
如果是单位合法裁员、双方协商离职这类情况的法定经济补偿,这个月工资要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算,不光是每月打到卡里的基本工资,你平时拿到的计时计件收入、年终奖季度奖、各类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这些所有货币形式的收入,全部都要算进去。要是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还没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的月份数算出平均工资就行。要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已经超过了你工作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这笔补偿的计算就直接按3倍的数额封顶,而且对应的补偿年限最多也不能超过12年。
还有一种情况是单位和你约定的试用期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超出的部分你已经实际干了,这时候单位要赔的这部分钱,是按你转正之后的满月工资标准,对应你多干的超期试用期时长来算的。
至于大家常说的没提前30天通知你离职的代通知金,这个月工资的标准,是按你离职前上一个月的完整应得工资来确定的。
要特别注意的是,上面所有场景里提到的月工资,全都是扣除社保、个税、公积金之前的应发总额,不是你实际到手的扣完所有费用的实发工资,不少单位故意按实发工资来算,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