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自行改动界桩、毁苗或阻断通行,避免把登记偏差变成新的侵权争议。可按“先核资料、再核现场、后走程序”处理:
1. 调取确权资料:向村委、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或登记机构查询承包合同、地块四至、测绘成果图、坐标和面积,确认“落差”是登记面积误差、界址偏移,还是实际耕种越界。
2. 与地邻共同核实:若地邻确不知情,可请村委到场,依据原始分地底册、合同和现场指界共同比对,形成书面记录或调解笔录;现场拍照、留存聊天记录等。
3. 申请复核更正:若确属确权登记信息有误,可向负责确权登记的部门提交书面更正/复核申请,附原承包合同、分地底册、四至图、现场照片、村委证明等。若只是边界争议、双方无法一致,可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
4. 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边界侵害等纠纷的,可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对登记行为本身不服的,再视情况依法申请更正、复议或诉讼。关键是先固定原始权属和现场界址证据,不要仅凭口头“落差”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