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给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组建的家庭套上特殊滤镜,甚至觉得这类家庭的离婚流程会有不同于常规的特殊规则,实际上从现行法律框架来看,这类家庭的离婚办理要求和普通婚姻没有任何差异,同样只有两种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路径。
1、走双方自行协商的流程,只要两个人针对离婚的全部相关事项都能达成统一想法,就可以拟定一份清晰写明各项约定的纸质离婚协议,之后带上各自的身份证件、全家的户籍册子、当初领证的结婚证明和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两个人一同到其中任何一个人长期固定落户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提交申请后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等待阶段,这段时间里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随时撤回申请。等待期结束后,两个人必须再次一同赶到登记部门,正式申请领取离婚证明,要是到期之后没人主动去申领,之前提交的申请就会自动算作放弃处理。
2、走法院裁判的流程,只要两个人谈不拢任何一项相关事项,或是其中一方压根不愿意结束婚姻关系,想要离婚的那一方就可以到对方日常居住的固定地点,或是对方落户的对应辖区法院提交离婚起诉材料。法院受理这类案件之后不会直接开庭判决,会先安排专门的调解环节试着帮双方理顺分歧,要是查实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完全没有修补的可能,调解也没法让双方达成共识,就会直接判决准许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两个人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孩子由谁直接照顾这类实际问题,也全部按照现行民法典里的通用规则执行,完全不会因为男方是落户到女方家的情况就设置区别对待的条款。婚后两个人一起努力攒下的共有财产,原则上会给双方均等分配,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判定,会完全参照怎么对还没成年的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标准来定。往后这类传统认知里的身份标签带来的权益偏差会被进一步消弭,所有身处婚姻关系中的个体,都能得到不分角色背景的平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