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务工时如果遇到用工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的情况,发生工伤后完全可以循着合法路径拿到应得的赔偿。你可以先把能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活的材料整理齐全,包括日常发工资的转账记录、打卡签到的截图、一起做工的工友出具的书面说明,还有出入工地的工作胸牌、日常领物料的签字单据这些,带着这些材料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申请,确认和施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是包工头直接找你过来做工的,也不用纠结对方不具备用工资质的问题,直接找有正规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对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符合现有劳动保障的相关规定。
你要留意时间节点,从出事当天算起的一年之内,带着之前拿到的劳动关系确认文书,去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拿到工伤认定的正式文书之后,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完成伤残等级评定。
因为用工方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全额医疗费、养伤期间的全额工资、按伤残等级核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符合条件的伤残津贴等,全部都要由用工单位全额承担。要是对方拖着不肯付钱,你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对应申请主张权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