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和用工方闹了劳动方面的矛盾,从来不是只有去法院打官司这一条路能走,国内针对这类矛盾早就定好了专门的前置处理规则,得顺着法定的流程一步步来,不少法律从业者也注意到,近年随着劳动权益保障的细化,这套流程的实操适配性也在逐步优化。
1劳资双方完全可以坐下来,凭着你情我愿的平等态度直接商量出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不用走任何官方流程就能把矛盾快速消弭,省掉后续所有时间成本。
2要是两边谈不拢,还能找专门的调解组织居中搭线,这类组织包括企业内部专门设的劳动矛盾调解小组,街道乡镇层面的基层调解站,只要是具备劳动矛盾调解资质的正规机构都可以提交申请,商量出一致结果后可以出具正式的调解文书,两边都照着执行就行。
3要是从头到尾都不想协商调解,或是之前谈过没谈出满意结果,就可以去对应区域的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请,提交的地点选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是公司注册地的仲裁委都符合要求,需要留意的是从你明确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的那天开始算,一整年的时间里都可以提交申请。这个仲裁环节是去法院起诉前必须走完的硬性流程,没经过这个步骤直接去法院提交诉求的,法院根本不会接材料,这也是近年业内一直强调的劳动争议处理的核心硬性要求,不少新手当事人不知道这点白跑法院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4拿到仲裁结果之后要是你作为劳动者觉得结果不合心意,从收到文书的那天开始算半个月之内就能去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过了这个时间没提起诉的话,仲裁结果就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两边都得照着执行。还有部分类型的案子走的是仲裁结果直接生效的特殊规则,比如要讨工资、要工伤医药费这类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总和的争议,这种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本人有去法院起诉的资格,用工方不能直接跑去法院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