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常听到的N、N+1这类劳动纠纷里的补偿说法,本质上都是劳动合同法里明确的法定权益范畴。这里的N对应的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是你在这家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干满一整年就能领到相当于一个月正常工资的补偿,在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没满一整年的部分,直接按一整年折算,在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只需要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大家常说的+1,是大家口头上俗称的代通知金,只有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就要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才需要额外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个代通知金的适用场景只有三类,一类是员工生病或者非工作原因受伤,医疗期满之后既没法继续干原来的岗位,单位另外安排的其他工作也没法胜任,一类是员工经过考核确认不能胜任当前岗位工作,单位给做了专项技能培训或者调整了适配的岗位之后,还是没法达标完成工作,还有一类是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作为约定依据的客观外部情况出现了重大变动,导致原本签的合同根本没法继续往下履行,单位和员工反复协商之后还是没能就修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是单位完全没走合法流程随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需要按照之前算出来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本身存在严重违反单位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类法定的过失情形,单位依规做过失性辞退操作,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日常遇到岗位调整、合同变动这类情况,要第一时间留存好考勤记录、工作沟通截图、岗位调整通知这类书面材料,避免后续权益受损时没有有效证据支撑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