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对应申请材料。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写明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列明索要拖欠工资、对应经济补偿的具体仲裁请求,梳理说明欠薪相关的事实与理由。同步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这类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整理银行流水、和公司沟通欠薪的聊天记录、录音等欠薪关联证据。
提交仲裁申请。
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全部整理好的申请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材料后,五日内会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
参与开庭等待裁决。
申请被受理后,仲裁庭会在开庭前向双方送达开庭通知。庭审开始后会先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未达成一致的,仲裁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具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延期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
确认相关时效与后续救济规则。
劳动仲裁常规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被侵害当日开始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欠薪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劳动者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当日起十五日内,向对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