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遭遇裁员,拿到的补偿金额不是固定统一的,得先分清单位的裁员性质,不同情况对应的权益差别很大。
如果单位是走合法流程的无过失性裁员,比如自身破产重整、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或是公司业务调整导致岗位彻底撤销这类法定客观情况,而且已经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把裁员方案报给了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给你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对应的就是1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不是你到手的实发数,而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津贴补贴这些所有的货币性收入都要算进去。要是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给你发书面通知,除了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之外,还得额外多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笔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你上个月的正常工资金额。
要是单位根本拿不出合法的裁员理由,也没走上面说的任何法定流程,直接单方面把你裁掉,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时候你能拿到的是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对应工作满一年的情况就是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要是你和单位在补偿金额上谈不拢,别等着吃哑巴亏,直接带着劳动合同、过去一年的工资流水、单位给你发的裁员通知或者相关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