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在劳资纠纷中拿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法定的电子数据范畴,想要被法院采信来佐证自己主张的劳动相关事实,得同时满足三个核心标准,也就是这份证据本身不是靠非法手段获取的,内容和待证明的劳动争议事项直接挂钩,从头到尾没有经过人为的删减篡改。
很多人不知道当庭出示的正确操作,以为截几张图打印出来就能当证据用,实际上必须拿出你当初登录账号的那台手机作为原始载体,当场登录本人微信账号,从头到尾展示完整的聊天时序和全部内容,要是自己怕记录意外丢失,可以提前到公证机构做电子证据固定,经过公证的记录除非有相反的铁证,不然很难被推翻,但凡有半页裁剪拼接,真实性根本不会被认可。
不同的劳动维权场景下,微信记录能对应发挥不同作用,想要证明单位和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拿出日常收到的工作任务指派、打卡考勤通知、和人事谈薪资构成的相关内容,追讨拖欠工资的可以放进去对方承诺发薪时间的对话、双方核对过的工资明细,主张单位违法辞退或者不合理调岗降薪的,可以直接调出人事或者直属领导发出的相关通知内容。
你手里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平时就要妥善保管好收到工资的银行交易明细,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放的工作牌这类实物材料,把这些内容和微信记录串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日常不要随便清理手机存储,也不要随意卸载微信软件,避免关键聊天数据被意外清空,直接丧失原本的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