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职工受伤养伤期间最担心收入缩水,法律早有明确的待遇划定规则,大家不用怕被单位随意克扣合法收入。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确诊职业病,需要停下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法定周期叫做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里你原本能拿到的所有常规工资福利都不能变,单位得按月足额给你发放。
这个法定的留薪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格外严重,没法短时间恢复,经过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拉长,额外增加的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核算大家的原有待遇标准时,普遍会按照你受伤之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来算,里面涵盖固定基本工资、常规绩效、季度年度奖金、各类岗位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普通的偶尔加班拿到的加班费不算在内,除非加班是你受伤前日常工作的固定组成部分,才会纳入核算基数。
要是遇到单位只给你发基础生活费甚至当地最低工资的情况,这种做法已经属于没有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违法情形,你可以直接到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馈情况,也能走劳动仲裁程序索要被克扣的待遇差额。停工留薪的法定时长用完之后你还需要后续治疗的,就不再沿用原先的留薪期工资标准,转而享受对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后续完成伤残等级评定流程后,直接按照伤残等级规则享受对应待遇,达到一至六级伤残标准的职工,可依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对应的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