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婚姻存续期间会出于各种原因,把自己实际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放在他人名下代为持有,等到双方走到离婚分割财产的环节,这类不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很容易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判断这类代持份额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拆分,第一步不能直接盯着工商登记的名字,要先把这份合伙份额的实际权利归属捋清楚。
如果拿出的出资流水、代持约定、日常参与合伙事务的沟通记录这些材料,能清晰指向配偶才是这份有限合伙份额的实际出资人,代持的第三方从头到尾只挂个虚名,而且当初掏的出资款是婚内双方共同攒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份额就符合共同财产的属性,离婚时主张依法分割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要是当初投进合伙的本金是配偶婚前所积攒的个人财产,或者当初和代持人签的书面协议里明确写死了这份对应的权益只归配偶个人所有,和另一半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份额就属于配偶的私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分割的资格。
还有不少人只拿着工商登记页面里体现的代持痕迹主张权益,没法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配偶才是真正的实际出资人,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认定这份代持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想要从中拆分对应权益的诉求很难得到支持。平时涉及大额资产代持的时候,相关的沟通记录、出资凭证都要妥善留存,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手里没有能支撑自身主张的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