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土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农民集体,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能否继续使用,要区分土地类型和家庭情况。
如果是农村承包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父母去世后,若承包户内还有其他成员,通常由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若整户成员均已去世、承包户消亡,发包方一般可依法收回。但承包期间已产生的收益,如粮食、租金等,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林地承包等特殊情形,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依法继续承包。
如果是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人取得房屋后,可按“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能否翻建、确权,要看继承人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当地政策。非本集体成员通常只能使用至房屋灭失,不能擅自翻建。
如果是征收补偿: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收益部分,一般可作为遗产处理。建议先明确土地性质、承包户成员、房屋权属和户口情况,再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