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截止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截止日期是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采用一个时间段或截止日为表现方式,一般都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写明。而实际竣工日期则往往会引起争议。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2 0 0 4年1 0 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