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一个朋友是一个白领,最近谈了一个合同,我想要知道那个关于法院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问题及事宜!

帮助10人 2.1k浏览 匿名 2018-04-26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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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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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那个法院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的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分析以上法条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名或盖章,合同即告成立;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生效则还须具备“依法成立”这一条件。可见,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而合同生效则是对合同价值的评价,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全文
    11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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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要咨询的法院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的问题,无效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地域管辖?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无效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依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即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其理由是,如果将无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依有效合同来确定,就会产生程序性裁定与实体判决之间的矛盾。即在确定管辖进行程序性处理时,推定合同有效,而在实体处理时却又判定同一合同无效,从而形成裁定书与判决书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全文
    9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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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卖淫收入的问题认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关于卖淫收入的问题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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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不承认可以定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被告当事人,如果他坚持否认自己的罪行,即便在中国境内,只要我们的司法机关拥有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他的确犯下了这起职务侵占罪,那么也是完全有权利依照相关法规对他依法进行相应的惩处。
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即便是在没有被告人口供的情况下,只要证据确凿、充分,也足以认定被告人为罪犯,并对其施加相应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依据是事实与法律,而非仅仅依赖于被告人口供。
证据确凿、充分的认定应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所有涉及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有证据加以证明;所有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的严格审查核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必须已经排除了所有合理的怀疑。
因此,即便被告当事人坚决否认自己的罪行,只要有其他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我们的司法机关依然有权判定他为罪犯,并对其施加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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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罚认罚减多少刑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主动认罪且愿意接受判决的罪犯,他们的量刑能够得到10%至30%程度的减轻。
在此类案件中,法庭将根据法定的量刑标准进行酌情处理,从而减轻相关刑罚期限。
2、在检察院进行调查和起诉过程中,他们有权要求被指控者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份文件中包含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而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给予30%至10%的量刑从宽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无合同临时工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解析:
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人遭受意外伤害致死,该事件是否属于法定工伤之范畴,应基于其具体事实与情境予以审慎判断。
通常而言,尽管临时务工人员并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务合同,只要能够举证证实两者之间确实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并且此类雇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因为执行职务而不幸遭遇人身伤害事故,那么他们仍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向社保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另外,倘若用人单位未能秉持诚信原则与临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又未替其实施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障费用,那就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案件,能否按照法定标准划入工伤范畴,还需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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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法院扣押的相关问题
1、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2、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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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无犯罪证明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若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无法亲身递交申请,亦可选择通过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需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严格审核后方可开具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无犯罪证明的办理过程中,他人代为办理也是可行的,但通常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可能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反之,若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则只需提供委托书便可。
此外,在办理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第九条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认缴的公司出售后被起诉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您将一家公司转让至自己名下,却发现这家公司遭受了诉讼困扰,此时,您应当马上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关于公司债务起诉的相关环节及过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确定您所在的管辖法院,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参与诉讼程序;
其次,您可以考虑申请财产保全,这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免受可能的损失;
再次,如果存在拖欠款项的情况,您还可以申请支付令;
最后,若公司财务状况非常困难,您还可以申请由法院启动破产程序,以解决所有的债务问题。
在此特别强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方式协商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项具有密切实际关联性的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在遵循级别的管辖原则以及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
此外,人民法院假如判断某起案件可能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给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失,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有权裁决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并强制要求他做出某种行为或者禁止他实施某些动作;倘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亦可在必要时自行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然而,如果在受理申请之后,经过人民法院深入审查债权人所提交的事实验证材料,发现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合法,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下达支付令;而如果当事人的申请未被接受,人民法院则会裁定予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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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绑架罪既遂认定的问题
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以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得逞作为区分绑架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第二种意见认为,应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是否达到作为绑架罪既遂未遂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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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没有得到购房合同认购书拿走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缺乏购房合同与认购书的情况下,交易仍然是被允许执行的。
您可以选择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的补充办理手续。
更具体地说,尽管缺乏购房合同,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房产所有权归属,那么这笔交易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房管局提交申请,请求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期从其中寻找并提取出购房合同的原始文件,进而完成必要的补充手续。
因此,当面临购房合同缺失的问题时,请不必过度担忧,
首先前往房管局提出申请,进行权属确认,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转诊单有效期几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转诊单的有效期限,由于不同的医院或者地区有各自相应的规矩和条款,所以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然而依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转诊单的有效期限通常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部分二级医院制定的转诊单有效期限设定为七个自然日;
其次,部分纸面形式的转诊单则规定其有效期最长可达到180个自然日;
最后,在特殊情况下,有些转诊单的有效期限甚至可能仅具备三个自然日的有效性,超过这个期限则需要进行重新操作。
因此,具体的转诊单有效期限应当遵循由负责开具转诊单的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所确立的政策法规。
当您需要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服务之际,强烈建议您向负责的医疗机构详细询问并确认转诊单的有效期限的确切规定以便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首诊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层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因急症不能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内转诊转院至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须经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经该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后,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门诊转诊有效时间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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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个人债务认定问题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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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业务章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业务专用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应的问题。
业务专用章是企业进行对外业务活动时所依赖的印章,只要此企业合法注册成为民事主体并且所刻制的印章得到相关部门的公示批准,那么这个业务专用章便拥有法律效力。
至于一份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会从签署人一致进行签名、加盖业务专用章或拇指印开始算起。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业务专用章与公章之间存在以下几点重要差异:
首先,从定义上看,公章被视为企业处理内部外部纷繁复杂事务的重要印鉴,用以代表企业对外发布的正式信件、文件以及报告等,适用这些文件的,都会加盖公章以示其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两者所践行和行使的职责不尽相同:
公章代表的是整个企业,而业务专用章则专为特定的业务需求服务;
最后,也是极为关键的一点,即使用范围的差异:
尽管公章所具备的职权相对较为广泛,但业务专用章仅适用于特定领域内的业务办理,比如一些普通的业务单据上面就会有专门的业务专用章。
以上内容均需根据各个公司的实际运作状况灵活运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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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跟公证哪个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证制度与遗嘱两种法律行为并非处于一个等级上,没有所谓的权力大小比较。
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公证则是法人或者公民在获取相关证件或者其他目的的前提下运用具有代表性的机构提供必要服务并完成该过程的具体体现,导致这种服务的发出者通常被称为公证员。
另一方面,遗嘱则是自然人能够对自己合法所有或获有的财产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以在任何时候生效。
如果遗嘱人通过公证行为对遗产进行了规定,那么无论是哪种方式的遗嘱,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真正决定遗嘱和公证遗嘱法律地位的关键因素并非只是它们的形式,更重要的在于其内容以及是否曾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等等。
在此情况下,笔者强烈推荐向专业法律人员进行深入探讨,以便进一步确保各种形式的遗嘱的效力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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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时常见的问题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劳动关系;2、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3、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4、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5、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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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民事纷争的场合中,倘若诉讼时限已然超过,各方当事人可以采取如下科学的措施进行妥善应对:
首先,尽可尝试以平和沟通为前提,鼓励参议者之间就原本的借款协议达成还款方案,根据现行法规的明确规定,尽管诉讼时限已告超期,但只要原本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在原借款协议中共同达成新的偿还义务,此种状况便被视作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新鲜诞生的还款协议理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若无法实现和解谈判,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对方发出催收逾期账款通知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当诉讼时限已经超出后,金融机构如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向欠款方发送催收逾期贷款通知单并经对方签署或盖章确认的情况下,原有的债务将视为得到再次肯定,这种债权债务的法律效力应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尽管借款人在此阶段的法律地位可能未必等同于金融机构,但相比于完全没有对策来说,只能考虑采取类似的举措;
最后,若是在三年间,债权人曾径向借款人提出过还款请求,并且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这将会导致诉讼期限的暂时中断,使得诉讼时限从暂停日期起重新计算起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被追尾对方全责事故认定书已出要报保险公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对方负有全部责任,那么作为受害一方我们并不需要主动报警或者启动自己的保险理赔程序。
因为此类事件可完全由对方所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来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如果两个当事人之间都意识到此次损失轻微并认为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过于繁琐,他们愿意共同作出决定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种情况下,这两名当事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他们只需支付约定的赔偿费用即可,同时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详细注明相关事项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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