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医保局、高新区人社局社保处、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事局就业社保处,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提升生育保险经办质量和效率,方便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现将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和生育津贴待遇网上经办
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及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同时发生并发症、合并症的,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对职工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后具备领取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其生育津贴待遇实行用人单位网上经办。
(一)生育津贴待遇的申请
1.各用人单位应在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职工生育医疗费清算申请后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
2.各用人单位应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附件1)、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拨付。对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了刷卡联网结算,因特殊原因未实现生育津贴待遇网上经办的,应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附件2)、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拨付。以上就是惠州市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