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请假回家的,但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能实现的。因为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走下来也要几个月的时间,等拿到判决书也就离满刑的时间不远了。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