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的慰问金是否应抵扣工伤待遇这个问题有以下内容回答
一、工伤鉴定是有标准的,如果你应为鉴定过轻,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如果工伤后导致生活困难,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的内容写清具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