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误工费是指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受害人如果没有遭受人身损害应获得的相关利益,包括受害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其他补贴等。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是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受害人可以提供其前往门诊就诊的挂号单、病历、住院记录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要求在家休养的证明等来证明在多长时间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与劳动。(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定残日之后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预期收入损失应当以残疾赔偿金的方式给予赔偿,不属于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