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刑事会见律师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如若诉讼纠纷所涉财产关系并不复杂时,则每件案件的基本费用为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反之,若涉及较为复杂的财产关系,那么每件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将调整为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后,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在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在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在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在争议标的金额介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在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0元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争议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则仅需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诉讼纠纷并未涉及到财产关系,那么每件案件的基本费用将为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然而,如果诉讼纠纷涉及到了财产关系,那么其基本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元。
至于审判阶段,如果诉讼纠纷并未涉及到财产关系,那么: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案件的基本费用将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案件的基本费用将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而如果诉讼纠纷涉及到了财产关系,那么其基本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