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28元、215元、202元、190元;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3193元的,增加到3193元。
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7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52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587元的,增加到2587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193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04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836元。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