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流程是指农民在承包土地时,对承包面积在50亩以上的要报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且除一年以内代耕形式外,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并及时报告乡镇经管站。对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要报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而承包方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则应遵循流转双方当事人依据承包合同,协商流转方式(转让互换方式除外)、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等,根据协商结果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发包方和所在乡镇经管站(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同时,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流转当事人向乡镇经管站申请合同鉴证这几个程序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