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延长土地承包期,落实土地承包权。即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把土地承 包期再延长30年,并把土地承包权明确落实到户。
2、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健全和完善积累机制。各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包括社 区性、综合性的实业公司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要明 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落实土地的经营权,建立有效的土地承包款上交制度,健 全和完善农村积累机制。
3、核发《土地承包权证》。对取得土地承包权,并已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的农 户,经镇、乡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农场初审,区农经委审核后,核发由省 统一印制、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
4、建立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要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 经营权“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要稳定种粮大户,明确已 签订的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在各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调整完善。
5、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因人口变动、土地征用 、违章建房等因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妥善加以处 理解决。
6、健全镇(乡、街道、农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农村经营管理站,建 立有关土地承包权证管理、承包合同管理的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