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孕妇在剖腹产2个小时前检查一切正常,但在手术中医生告知产妇子宫大出血,宫内有小孩粪便,子宫收缩不好医院告知必须切除子宫,一定要家属签字,大人要保,逼于无奈签了字。得知此医院今年到现在不足4个月却出现了两列切除子宫事件。请问这个可以起诉吗?具体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剖宫产手术中大出血是手术的并发症之一,但并不是发生了大出血就必须要切除子宫,在目前剖宫产手术中,很多医院都对子宫出血不加区别对待,为防范其风险,一律采取切除的方式,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另外孩子出生时,宫内有胎粪说明孩子在宫内已经严重缺氧,建议密切关注孩子是否存在缺氧性脑病的严重后果。此案可以维权,至于医院过错的具体方面及过错程度需结合病历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