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 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 准的规定(二)》(节录)
(2010年 5月 7日 公通字 [2010] 23号)
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 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
(一 )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二 )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三 ) 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