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制度基本的流程包括:
一、破产法的程序结构 现代破产的含义,决定了破产法的基本程序框架,也即破产程序的基本结构。
包括:
1.破产重整程序;
2.和解程序;
3.破产清算程序。
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了上述三种破产程序。只要债务人符合程序开始的条件,当事人可直接申请进入某一程序。同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允许程序之间进行转换。但是,我国企业破产法禁止在和解与重整程序之间进行转换。
二、破产原因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三、破产申请
(一)债权人提出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四点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债务人提出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