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重组方式是中国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组过程中资产重组的方式。它主要包括:
①分立重组,即从原企业中,将一部分资产和机构分立出来,通过吸收其他投资者入股,设立一家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与原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入股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②投资重组,即由两家以上企业,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投资设立一家新的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与这些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入股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③控股重组,即将一个或几个下属机构及其资产分离出来,通过吸收其他投资者入股,设立一家由原企业控股的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仍然隶属于原企业,是原企业的子公司,一些集团公司的改制常选择这种方式。 [1]
④拍卖重组,即将原企业的资产通过拍卖,分别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然后,由这些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制公司,一些中小企业的重组选择这种方式;
⑤剥离重组,即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后,直接在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组建股份制公司,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采用这种方式;
⑥公募重组,即企业经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这种方式为一些国有企业转为上市公司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