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劳务单位管理, 推进施工现场质量、 安全保证 体系有效进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 利实现,结合公司施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揽本公司劳务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 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确定
第三条 劳务单位的资质应满足施工项目的要求, 并且必须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公司规定,向公司提报劳务公司、劳 务人员信息资料,申请劳务分包资格。
第四条 公司根据规定,对劳务单位的资质、软院素质、施工 实力和信誉等进行考核,经审核批准取得分包资格的劳务单 位,进行准入备案后,方可参加劳务必选,承接公司的劳务 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