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人民医院停车场外围墙工程
2、工程地点:人民医院大院内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承包范围:该垃圾站新建围墙、墙面抹灰。
5、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月 日前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围墙按1.5元/块。
二、 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及三通一平,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负责对该工程项目事宜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
三、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2、增加工程按现场签证及实际竣工面积为依据进行验收和结算。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注:
1、本工程以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返工工程的所有费用。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六、质量保证期:
本工程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内,工程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并进场施工三日内先付
2、工程进行接近尾声时付万元。
3、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数。
4、留2%工程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八、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