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口头遗嘱一定是在立遗嘱人出现了危急情况,如突如其来的疾病、事故等造成其可能有生命危险,在此情形下法律不能过多的对立遗嘱人课以过多的要求,只要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获得法律的认可。鉴于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只能通过他人通过记忆的形式传达,而这种方式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意篡改的可能,故法律要求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因此,当事人需要注意,老人不在危急情况下,作出财产处分的口头遗嘱是没有效力的,应当让老人通过其他形式订立遗嘱,以确保老人的遗愿在百年后能够实现,避免出现兄弟姐妹之间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