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无论是重婚,还是同居,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其它人,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该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或是居委会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或是证明,均应属于证人证言一类的证据。他们的证言,对于法院认定婚外情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所以无过错方应该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去过错方同居的小区了解情况,用真诚去换取他人的帮助,来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值得提醒的是,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提交的大部分证据是间接证据,彼此又不能形成证据链的话,法院对婚外情也是很难认可的。所以,当事人真的无需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因为最后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