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你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及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 具体条文可以百度。
由于事发是2015年6月,你已经超过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结合情形不符合且以超过法定时间,人社局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