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材料都要那些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及以上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者用人单位盖章
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备注册、登记资料副本以便核对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律师事务所函
原件
1份
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清单
复印件
2份
包括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列明清单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注:凡需提交复印件的(除劳动者身份证明外),应当提供原件交仲裁委员会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