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定是属于工伤的,则在工伤治疗的合理停工期间(以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确定的为准),单位应该按照全勤处理,更不能克扣工资,如不是合理的停工期间,属于劳动者自己请假的,则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公示的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处理,合理扣发工资和奖金。对于是否属于工伤有争议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