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申请医疗纠纷仲裁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则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
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的执行。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同法院的裁判书一样,当事人必须履行。当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能体现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在保证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顺利发展。
二、医疗纠纷仲裁要注意什么
仲裁须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注意的事项:
1、双方同意提交仲裁的协议;
2、就医的凭证,如病历本、出院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3、对医院拒绝提供相关其他材料的,可申请仲裁保全证据。
4、可申请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的鉴定来确定医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三、医疗纠纷仲裁的前提条件:
根据《办法》的上述规定,医患双方要申请仲载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提交仲裁院仲裁。协议可以是事前约定,如医院在手术前的一些告知书或医疗合同中约定争议的处理方式,也可以是事后约定,如发生纠纷后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时,调解员可指引医患共同选择仲裁院。
四、医疗纠纷仲裁相对于诉讼的优势:
一是仲裁案件的立案不受地域的限制,不像法律诉讼那样必须由医疗机构所属地的法院受理。二是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而诉讼是二审终审制,因此能更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