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汉
出生:年月日
住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住所: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申请补发20年月-20年月工资差额¥.00元(大写:圆整)。
2、申请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00元(大写:元整)。
3、申请支付违约责任2个月工资¥.00元(大写:元整)。
4、申请5天未休年假工资¥.00元(大写:)。
事实和理由:
本人20年月日入职公司,并签订《市职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个月,
待遇元/月,转正待遇元/月。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
供劳动条件的。
本人于20年月初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迫离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
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